新黄金城6677332024年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7浏览次数:10

各学科,各研究生

为做好20246月批次我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审核对象

完成培养环节、通过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

二、学位申请审核时间地点

63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审核地点:丰盛楼601

三、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1. 答辩结果录入”。经学院审核“学生答辩申请”通过之后,完成“答辩结果录入”。

2.“学位授予数据录入”。此部分数据作为上传到教育部系统论证学位证书使用,填写后无法修正,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3.“学位授予申请”。提交“学位授予申请”。

4. 科研成果审核。 提交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科研成果附件或录用通知附件(所有附件需导师确认签字,原件备查),学院现场审核(港澳台及留学生不作要求)。

四、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要求

(一)按照答辩申请、学位申请表格中 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装入统一发放的科技档案袋并在责任人处签字。卷内目录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

(二)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5份。1份由学生自行提交图书馆(具体时间参见图书馆相关通知),1份放入科技档案袋,其余3份提交学院(分别用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中国知网、中信所或中社科)。学位论文纸质版在提交校图书馆的同时,需在其“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提交具体事项请详阅图书馆主页“学生服务”“学位论文提交”专栏或关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保密论文应做好相应标注,保密论文不参加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

五、其他事项

未拍摄学位证照片的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务必于申请学位时,提交电子版证件照片(要求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至学院,照片命名: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学院统一交学位办。

未尽事宜请联系新黄金城667733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办:0258581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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