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要求,结合我院学科实际,现制定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制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资质要求
申请者须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二、选拔程序和考核形式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本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资格初审由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统一进行。
3、材料评审
学院组织导师及专家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材料进行评审,材料评审满分100分,包含学术背景20%、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学术成果40%和综合素质20%。
(1)导师评审。导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报考其的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全面考查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并评分(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2)专家评审。学院成立评审专家组(每组至少包括3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3位专家(不含报考导师)逐一审核,分别评分(满分100分),取平均分。平均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3)导师评审与专家评审成绩均合格者,其材料评审成绩(满分100分)=导师评审成绩×50%+专家评审成绩×50%。根据材料评审结果,按报考同一导师成绩排名不超过1:3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如有考生放弃,在综合考核启动前,学院可按成绩排名进行顺位替补。
4、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专家组由至少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原则上包含招生导师在内的3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每组配秘书1名。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均在同一专家组接受考核。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内容: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对于学术学位考生,着重考查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对于专业学位考生,着重考查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
形式:线下面试考核,考生现场作答。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外语能力×20%+专业基础与前沿知识×40%+科研综合能力×40%。
三、录取
1、院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可按成绩排名顺位替补。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予以淘汰。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四、其他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2、本细则自2024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由新黄金城667733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