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金城667733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浏览次数:182


各博士、硕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未超出基本学制的境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本博连读、直博学生,根据学习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推荐名额

根据研究生院统一分配,我院本年度可推荐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1名。 

三、申请条件及评审方法 

(一)符合《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二)本次评审按照个人自愿申报、导师初审、学院评审等确定最终推荐人选的方法进行;

(三)评审方法详见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新黄金城66773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四、申请人材料报送要求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相关附件材料(申请审批表中涉及全部内容需提供附件,无附件支撑视为无效材料);

(三)成绩单打印件一份(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有效);

(四)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一份;

(五)《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六)国家奖学金学生事迹报告一份,由参评人本人提供,报告内容包括人物简介、标题、正文等(详见附件8)。

以上材料均以班级为单位报送。

五、评审时间安排

101310点前,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送至丰盛楼613室;

1017日,组织专家评审;

1024日前,完成学院公示。

请各位研究生严格遵守时间节点,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联系人:杜巍,办公地点:丰盛楼613室,办公电话:025-85811657

附件: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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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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