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硕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未超出基本学制的境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本博连读、直博学生,根据学习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推荐名额
根据研究生院统一分配,我院本年度可推荐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1名。
三、申请条件及评审方法
(一)符合《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二)本次评审按照个人自愿申报、导师初审、学院评审等确定最终推荐人选的方法进行;
(三)评审方法详见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新黄金城66773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四、申请人材料报送要求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相关附件材料(申请审批表中涉及全部内容需提供附件,无附件支撑视为无效材料);
(三)成绩单打印件一份(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有效);
(四)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一份;
(五)《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六)国家奖学金学生事迹报告一份,由参评人本人提供,报告内容包括人物简介、标题、正文等(详见附件8)。
以上材料均以班级为单位报送。
五、评审时间安排
10月13日10点前,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送至丰盛楼613室;
10月17日,组织专家评审;
10月24日前,完成学院公示。
请各位研究生严格遵守时间节点,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联系人:杜巍,办公地点:丰盛楼613室,办公电话:025-85811657
附件:
新黄金城667733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